交货及相关政策

收到货物时,请您务必在确认货物正确(包括货物名、品牌、型号、数量、包装、外观、剩余有效期等)、无损坏后签收,如货物外箱贴有易碎标 识。请务必当场开箱检查箱内货物是否有破损。如外包装有明显损坏迹象,您可及时通知我们,并拒绝签收,我们会处理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运输 费用。如果您已经完好签收,聚工集工业超市则不再受理关于此货物有误或有损坏的投诉。

7天无理由退换货原则(标准件)
适用范围:

1、仅指标准件,不适用加工定制件;

2、买家在收到商品后因主观原因不满意商品申请退换货的;

3、因质量问题(仅指商品破损或残缺)产生的退换货;

4、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、配件、商标、使用说明等;购买商品被使用过、有污渍、有受损以及化工原料已拆装的不与退换;所有预定或订(定)制特殊尺码的不与退换;

5、以上退换货商品的,均由卖方承担往返运费(建议约定订单款满 元)。

特别提醒:

为避免由于商品滞留造成的经济损失,所有退换货商品,买家应在所规定之时间内发回(以物流签收运单显示时间为准),在规定时间仍不能将退换商品发出的,则不接受退货。

7天是指买方签收第二天零时(物流运输单上记录的时间)为起始时间,满168小时为七天。

第二次销售的判断标准:

1、一旦拆封无法复原商品不可退货(质量问题除外)影响二次销售;

2、所退换商品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、配件等;

3、商品及配件有磨损、损坏、被使用的痕迹,影响二次销售的不予退换;

4、购买物品被洗过、穿过、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提供退换。